維護秩序OR變相拒載,春秋上海航空物流“黑名單”再惹爭議作者:hktygs 來源:www.frtggd.cn 日期:2012/7/24 12:05:13 點擊:14750 屬于:航空物流常識
有媒體認為,春秋上海航空物流公司的做法屬于歧視性行為,即在同等條件下,為不同乘客提供不同服務。如果春秋航空公司航班還有空位,卻拒絕向這位乘客出售機票,那么,就違反了中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規(guī)定,是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行為
“我們關注到了國家民航局局長李家祥的表態(tài)。”7月23日,春秋航空新聞發(fā)言人張武安對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表示,“但就"黑名單"事件,春秋航空沒有最新表態(tài)。想要了解具體情況,看先前發(fā)給媒體的公告即可。”
7月20日,針對“黑名單”事件,李家祥表示,“對于"黑名單"問題,我也注意到了。實質上,國際上一些上海航空物流公司也有類似采用"黑名單"的做法,而且,這是航空公司跟旅客的關系問題。”
此前在7月19日,春秋航空發(fā)給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的聲明中稱,“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”(即“黑名單”)之舉“實屬無奈”。
春秋航空還強調,“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”引起了部分媒體和網友熱議,對此,其“非常重視”。春秋航空表示,“將認真聽取各方意見,完善、提高對特殊要求的旅客服務能力,并歡迎、感謝社會各方面、媒體及旅客監(jiān)督與指導。”
不過,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在接受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雖然“黑名單”不是春秋航空的獨創(chuàng),但乘坐飛機的權力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。同時,結合目前客觀存在的屢屢誤機的現狀,企業(yè)或也有無奈之處。但從根本上說,關于“黑名單”事件,有關民航部門不應完全推脫責任,在企業(yè)提高服務意識的同時,有關部門也需要建立起更健全的制度,保障消費者的權力。
“黑名單”早已有之
航空公司“黑名單”不是春秋航空所獨有,也非中國航空企業(yè)所獨有?!吨袊窈綀蟆?006年2月曾報道,美國各大航空公司都實行內部黑名單制度。
具體而言,《中國民航報》當時報道稱,“雖然美國航空公司都有明確的航空運輸承諾、不正常航班處理程序和投訴制度,而且在航班不正常時,美國旅客幾乎從沒發(fā)生過與航空公司沖突的情況,但美國航空公司內部還是建立了黑名單制度。該名單會將不正常航班中給航空公司帶來麻煩的旅客列入其中,不再為這些麻煩制造者提供航空運輸服務。”
“春秋航空的"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"制度就借鑒了國外航空企業(yè)的經驗。”張武安昨日對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確認,“同時,早在2007年,我們就建立起了這樣的制度。”
事實上,不止是春秋航空,廈門航空也曾有過“黑名單”,并一度引發(fā)了沸沸揚揚的“范后軍事件”。公開資料顯示,“范后軍因與廈航福州分公司發(fā)生矛盾后辭職,并被列入該公司的黑名單。離職后范后軍多次試圖乘坐廈航班機,航空公司都以航班維護安全為由拒載范后軍。范后軍以廈航侵犯其名譽權及乘坐飛機的人身自由權為由,將廈航告上法庭,此事引發(fā)社會熱議。”
“黑名單”再起爭議
時隔數年后,“黑名單”事件再起爭議,而這次的主角是春秋航空,回復的措辭仍是“無奈之舉”。
據春秋航空提供給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的資料,本次“黑名單”事件的源頭案例是今年4月30日上海浦東飛往哈爾濱的9C8511航班發(fā)生了延誤。
“當時,浦東機場由于前日(4月29日)的天氣原因,低能見度使浦東落地的航班大量備降其他機場,嚴重影響了4月30日浦東機場航班運行。據統(tǒng)計,4月30日當日浦東機場各航空公司延誤4小時以上的航班74架次,延誤時間最長的達到近16小時。”春秋上海航空物流的上述資料稱,“春秋航空9C8511航班的飛機,于4月30日20∶46抵達浦東機場,21∶10通知該航班176名旅客登機,登機時間延誤4個多小時。”
“通知旅客登機后,由于部分旅客要求700元或500元不等的索賠要求得不到滿足而罷乘,導致航班又多延誤3個多小時,原計劃于17∶05起飛的航班實際起飛時間次日凌晨0∶55,實際起飛延誤8個多小時。”上述資料稱。
春秋航空強調,在誤機期間,其曾盡力為旅客提供服務,努力縮短航班延誤時間,并告知“旅客機票可以退改簽,退改簽的旅客可安排賓館休息”。但春秋航空表示,因索賠要求得不到滿足等,其未能阻止少數旅客擁堵登機口等過激行為。
對于上述細節(jié),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試圖聯(lián)系到當事乘客,但截至發(fā)稿,未能有實質性信息。
不過,據媒體報道,6月28日,當事人劉女士發(fā)現,當她再次預訂春秋航空機票時,發(fā)現其被列入春秋航空的“暫無能力服務旅客名單”即“黑名單”。“我們以為這200元的賠償是對于長時間滯留的賠償。”媒體援引劉女士的話表示。
對此,春秋航空解釋,本公司定位于低成本航空,通過低票價“讓更多的普通大眾坐得起飛機”,在旅客訂票時已書面明確告知旅客實施“航班延誤不賠償”等差異化旅客服務,在得到旅客認可與同意才敢出售機票。
“在安全的基礎上,我們努力提高服務能力,尤其是不正常航班的保障與服務。對極少數霸機罷乘,影響所飛航班和后續(xù)航班更多其他旅客正當權益的,經勸說無效的旅客,我們深知無能力服務,公司相關部門經過嚴格審批流程,才列入"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"。”春秋航空稱,“當然如果旅客表示:知閱并遵守購票協(xié)議,公司將表示感謝和歡迎,并立刻從"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"中取消。”
到底有無依據
盡管春秋航空再次強調了自己的無奈,但在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法律顧問邱寶昌看來,航空公司作為公共服務企業(yè),沒有理由拒絕乘客乘機。“航空公司是為公眾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,不能去選擇消費者也不能因為對支付過賠款的旅客就不提供服務,這是沒有任何理由的。”邱寶昌對媒體表示。
有媒體認為,春秋航空公司的做法屬于歧視性行為,即在同等條件下,為不同乘客提供不同服務。“如果春秋航空公司航班還有空位,卻拒絕向這位乘客出售機票,那么,就違反了中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規(guī)定,是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行為。”媒體分析稱。
“另外,春秋航空口中的"協(xié)議",從法律層面看,還有待考量。”張馬林表示,畢竟,航空公司與消費者所站的立意并不一樣,“航空公司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,但是不是也該更周全地保障消費者利益?”
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美國各家航空公司均有“黑名單”制度,但美國交通部公共事務負責人比爾·莫斯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,通常情況下,美國航空公司不會因為旅客的抱怨或索賠就將其列入黑名單,美國聯(lián)邦交通運輸管理局有一個“No Fly”的官方名單(相當于“黑名單”),“只有曾參與恐怖組織危害航空器安全,或者有可能威脅到其他旅客生命安全的人,才會被航空公司列入"黑名單"”。
“如果上述消息屬實,這恰恰值得國內的航空公司借鑒。”張馬林認為。
不過,一位年輕的航空公司飛行員此前曾在和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聊天時說,“誤機誰都無奈,航空企業(yè)也擔心誤機造成的負面影響。但有時候,因為種種原因,確實有點無奈,也辦法有限。”
對此,張馬林認為,在“黑名單”事件中,不光需要企業(yè)做好與旅客的溝通協(xié)商,從根本上說,還需要民航有關部門出臺相關舉措,從根本上緩解誤機,減少誤機的次數,至少先建立起保障消費者,并協(xié)調好航空公司經營行為的更規(guī)范的制度,并協(xié)調好各方利益。 |